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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愛】09《法蘭克 Frank》


《法蘭克 Frank》海報



在這個好萊塢只剩重開機和英雄電影的年代,隨著各國影展的蓬勃發展,大量歐美以外國家的電影開始逆襲主流市場,地下電影與獨立製作紛紛從各大影展(日舞、盧卡諾、鹿特丹)出頭,新導演來勢洶洶,逼得現有的創作者必須想盡辦法讓自己的作品能夠獨特到從洪流般的電影裡脫穎而出,在這樣競爭的氛圍下,許多具有強烈個人風格、標新立異的作品開始被注意到,《法蘭克》無疑是其中的代表之一(其他如《仨小大盜》、《肌膚之侵》等片也算此迷幻詭譎之流)。


試想,一個電影大半時間主角都沒露臉,還唱著隨興、毫無章法的曲子。


如此荒謬奇想(雖然是真人真事改編)的人物設定,加上無處不樂的豐富節奏感,原以為會拼貼出一個宛如《肌膚之侵》般風格強烈,恣意揮灑的癲絕之作,但後半段的劇情與風格卻急轉直下,從魔幻的獨立森林小屋轉進寫實到有些殘忍的成人世界,原來,導演想說的,是風格之上、面具之下的東西。


電影從約翰開始,從約翰結束,這個由法蘭克為首的樂團如靈光一閃出現在約翰的生命裡,開啟一段宛如公路電影的人生,我們懵懂上車,期待旅途中能夠有所得,但往往下車時才發現,得到的並不是我們當初所想所要的。原來,主角從來就不是法蘭克,而是那些熱愛音樂,卻創意枯竭、為名聲所困的創作者們。


《法蘭克》從描繪法蘭克這個樂團的「特異」開始(不管是樂器、成員組成還是關於音樂的定義),藉由網路媒介(推特、部落格、YOUTUBE)向外擴延至「樂團與觀眾」、「特異與主流」之間普世的雙向拉扯:我們應該做自己,還是應該受歡迎?我們應該有舞台、有粉絲,還是有那份對音樂純粹的熱情就好?我們從法蘭克的矛盾,看到約翰的矛盾,從約翰的矛盾,看到觀眾與創作者之間的矛盾,「被看見」的確有其必要性,畢竟創作本身除了自我肯定,另一個目的就是為了分享,但為了被看見而去迎合「主流」(可能是某種章法,或某種大眾買帳的類型),這樣「沒心」的作品還能保有初衷嗎?《法蘭克》裡怪誕的不是法蘭克的那顆頭,也不是那顆頭底下那個天賦異稟,只是跟別人有點不一樣的法蘭克,而是那些點閱、按讚、分享,進而決定創作者是否被接受的閱聽者們,我們期待不同,卻對不同保持敵意;我們需要創新,卻對創新予以訕笑。我們先入為主的替那顆頭貼上標籤,認定這一切只是個荒誕滑稽的怪胎秀,這樣湊熱鬧的鄉民心態,扼殺了音樂的本質,也扼殺了那個封閉的心,即便他只是比你特別了一點。


當然,提到《法蘭克》,不能不提這些才華洋溢,獨樹一格的演員們,尤其是大半時間都只靠著肢體在詮釋法蘭克的法斯賓達,有別於《X戰警》、《普羅米修斯》冷酷強硬的英雄形象,展現了其溫柔單純卻瘋狂的一面,能演能歌(又帥)的他是當今男演員裡獨當一面,大片小片都能駕馭的演員;而傑克葛倫霍的姊姊瑪姬葛倫霍暴戾憤青的形象鮮明活躍,鋒芒甚至超過溫吞的法蘭克,表現非常亮眼。至於樂團裡的其他成員,雖然也有其獨特的設定(模特兒假人控、法國人),但因為角色的明確度不比法斯賓達和瑪姬葛倫霍的角色強勢,多數的時間被壓成背景,難以跳出,有點可惜,不過在樂團的整體呈現上仍是非常有趣且瘋狂,是成為電影風格特色的一大亮點(尤其是那些不成調的歌)。


《法蘭克》講的不只是「獨特」,而是「成為獨特」,我們知道法蘭克才華洋溢,但法蘭克只有一個,我們不能想著要成為法蘭克,而是要找到自己的特色,成為自己,成為另一個像法蘭克一樣的ICON。


那顆頭不重要,那顆頭以外的名聲與輿論也是,重要的,是裝在頭裡的,那個人,以及那個人所懷抱著的熱誠與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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